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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专业技术人员:
(1)专业技术人员请务必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,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程的学习及考试;
(2)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专业科目个人学时登记和单位审验工作。
请各位学员及单位管理员密切关注上述时间节点,合理规划时间,确保所有学习任务能够按时完成